徐涤宇院长一行前往深圳看望实习学生

发布时间:2016-08-27浏览次数:212

8月16日至18日,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副院长胡弘弘教授、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李晓老师和辅导员杨茹老师、张申鹏老师一行前往深圳法迈律师事务所、中级人民法院、宝安区人民法院、龙岗区人民法院和南山区人民法院等五家实习单位看望2014级暑期实习学生。

(一)法迈律所:工作、生活双指导

8月16日上午10点,徐涤宇院长一行抵达法迈律师事务所,与在此实习的4名实习生进行了座谈,法迈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斯亮、律所管理与业务开拓部李鸿博律师、诉讼仲裁部唐晓华律师、顾问部杨申律师等人出席座谈会。刘斯亮主任与各位实习导师对我院实习生给予高度认可,认为我院实习生在工作中严谨而踏实,勤恳而刻苦,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出发,主动求教,积极学习。据刘主任介绍,这是法迈律师事务所第一次与我院合作开展实习项目,并表达了希望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长期合作,实现实习常态化的愿景。徐涤宇院长对法迈律师事务所给予实习生工作及生活上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同时嘱咐实习生要注重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有机融合,实习生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中南大的形象,希望中南大的实习生能为母校荣获更多荣誉,赢得更高口碑。

 


 

(二)深圳中院:课题研究与实务锻炼相结合

8月16日下午3点,徐涤宇院长一行赶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龙光伟副院长、知产厅罗剑青庭长、公关处龚萍处长、政治部昝启英专员及实习学生开展座谈。龙光伟副院长就实习学生的表现,对实习生的理论素养与业务完成能力给予了肯定,同时也针对性地指出实习生的实务处理能力及思考能力有待提高。徐涤宇院长在会上对中院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表示感谢,并表示学院对于了解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评价,对于我院完善法律人才培养制度具有启发意义。徐院长指出引进律师和法官进校园开展实务讲坛是培养实务与理论双重结合的复合型人才的必要保证。

 


 

(三)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签约授牌、拓展合作

8月17日上午10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授牌仪式在宝安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马文权,副院长许云兴、政治部主任钟泽光等全体党组成员出席会议。我校在宝安区人民法院的全体实习学生也参加了仪式。徐涤宇院长与马文权院长签订了《关于建立法学研究、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的协议》,并为“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结束后,宝安区人民法院院长、我校89级校友马文权致欢迎词。他指出“校外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的签约建立,有利于建好实践基地,搭建良好的实践平台;有利于开展科研合作项目,实现院校双方资源共享;有利于拓宽交流渠道,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徐涤宇院长也表示,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有助于实务人员进课堂,实现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这对于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具有积极作用。

 


 

(四)深圳市龙岗区法院:实习点广,团队协作共进步

8月17日下午3点,胡弘弘副院长一行赴龙岗区人民法院慰问实习学生,学院一行受到张国华副院长、林健权主任及王小波庭长的热情接待,双方就实习事宜进行交流与座谈。会上有近20名实习生做了实习分享,通过实习,学生们发现自身的理论素质、沟通能力和文笔能力都有待提高,同时学生们也发现在实践中学习比硬生生的课本理论会更有趣。张国华副院长对实习生的整体素质给予肯定,认为实习不仅锻炼了学生的各方面能力,也在法院案多人少情况下缓解了法院人手短缺的困难。胡弘弘副院长认为实习生们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保持积极主动的工作热情,多思考多观察,善于归纳,点面结合,争取锻造出卓越的法律人。

   


   

(五)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实习学生备受称赞,开拓实习新局面

8月18日上午10点,胡弘弘副院长一行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与在此实习的11名同学进行了座谈,南山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徐处长、张露法官等出席了座谈会。会上,南山法院的徐处长对实习学生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给予较高评价,并指出实习生们比较踏实肯干,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实习学生在会上表示,虽然实习的工作很琐碎,有时甚至可能是一些简单的事务处理工作,但是他们坚信只有脚踏实地才能打好基础,才会有更高成就。胡弘弘副院长对于南山法院对同学们的评价感到欣慰,同时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学校活动和社会工作中来,带着问题去思考。鼓励实习生们在最后实习时间内仍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完成实习目标。

   


   

2014级的实习生们认真坚守岗位,踏实肯干,勤恳负责,严格要求自己,得到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提升了我院形象,体现了我院的优良传统。实习单位也提出与我院开展后续合作的愿望,保证了我院本科生教学实习的连续性。本次在深圳五家单位的实习取得了良好效果。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