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梁教授主讲“过程思维与法学”

发布时间:2016-11-18浏览次数:421

(通讯员 吴友宏 刘璇 柯炜娜)1117日晚,云南大学研究生部部长、法学院王启梁教授于文泰楼模拟法庭三主讲题为“过程思维与法学”的讲座。我院基层法治研究所所长陈柏峰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研究生到场聆听。



王启梁教授讲授法律实践特性时,指出部门法的重点是精细化分类,系统性教学;司法案例相对于完整的法律实践而言只是片段性的,核心为片段性法律知识,法律的适用。以上两点有其局限性,纯技术化,忽略法律实践的过程性、关联性与整体性。法学教育重心在教导学生如何适用法律,法律实践中法官大部分精力的投入则是法律事实的认定,一定程度上法学教育重心与法律实践重心相悖。



关于法律研究中的过程思维,王启梁教授提出,以过程为核心的案例研究,动态化看待法律问题。过程思维可为法学研究提供线索,帮助研究者找到被隐藏的问题,理清案件事理,从而进一步研究法理。纵向,时间上点明案件节点与重心,横向上考虑行为实现的社会背景与基理,对案件有实质性把握。过程思维将发展历史性眼光,将整个过程铺开,发现历史演变过程,明白问题为何存在,形成何种习惯。过程思维培养开放性的观察能力,从案件的开始进行分析,还原社会现实,对案件的产生进行实质性分析。



王启梁教授讲道,以过程作为基本点和线索,可以让我们更清晰的接触事理,从而形成法理,使我们对案件有相对可靠的判断。过程性研究,要保持相对开放的态度,避免用法条去切割社会实际。过程性研究对过程延伸的长度取决于研究的对象以及研究的需要。过程性研究,需要切身融入过程之中,进入某个领域,充分地体验与研究。



讲座最后,陈柏峰教授对讲座进行总结与点评。学生就讲座中的疑问对王启梁教授提出问题,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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