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顶尖学府之一。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同时也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治理法治等九个硕士点,30多个研究方向。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在已拥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经济法学等多个部省级重点学科的前提下,法学学科2008年整体获得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殊荣,与此同时,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分别获得湖北省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称号;2012年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三个基地,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现为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多的同时获得全部三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之一。此外,法学学科在全国“211工程”院校三期重点项目的申报上以全优的成绩获得广泛认同。近年来,学院抓住“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推进学科发展,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全面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要。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国内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优秀中青年学者。法学院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高层次学者11人;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6人;获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3人;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教育部青年“教师奖励(资助)计划”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9人;进入“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6人;“湖北省青年英才开发计划”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2人。
二、推免接收计划
2018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法学理论 | 3人 |
法律史 | 2人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6人 |
民商法学 | 20人 |
诉讼法学 | 7人 |
经济法学 | 14人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2人 |
国际法学 | 5人 |
合计 | 59人 |
注:以上为2018年法学院和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拟录取人数根据各专业网报情况和考核而定,实际录取情况以最终考核结果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1.考生注册及付费。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1日12:00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逾期填报者将无法收到我院发放的复试通知。法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24小时内发送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最终的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法学院网站。
3.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复试通知的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定在2017年10月10、11日。报到时间为10月10日上午8点至11点(如不能按时到达请提前电话告知),报到地点:南湖校区文治楼509。笔试时间:10月10日下午2:00-5: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10月11日上午8:30开始(预计将持续一整天,故参加复试的同学最好当天不要离开武汉)。
复试由笔试部分和面试部分构成。其中笔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申请者以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排序。
笔试内容为:法理学和宪法学,满分100分。
面试分专业进行,注重对考生能力考查,侧重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4.考生报到。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1份;
(2)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5)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各件1份。
(6)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必须提供)。
以上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装订(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由申请者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无须邮寄。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5.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接收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收“待录取”通知后,不可撤销。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学校研招办发布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http://yzb.zuel.edu.cn/2017/0915/c4644a172569/page.htm
六、联系方式
推免信息发布网站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1.法学院联系电话
027-88386659
2.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3.校纪委
电话:027-88386336,邮箱:jcc@znufe.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