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胡弘弘教授当选湖北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发布时间:2018-11-30浏览次数:556

通讯员(法学院 新闻中心)20181124-27日,湖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法学院胡弘弘教授光荣当选为湖北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1125日举行的代表培训会上,胡弘弘教授学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党旗下的妇女,妇女参政回眸两场主题报告;见证了湖北省最美妇联人的揭晓;并聆听了省妇联主席彭丽敏作出的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当好妇女代表的报告。

1126日下午,举行代表团第二次会议。在会上,胡弘弘教授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妇联领导、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并积极参与讨论,作为大会代表对十一届执委会的工作报告发表建言,传递出她以专业服务于我省妇女工作的心愿。

1127日上午,举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从860名代表中选出116名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胡弘弘教授光荣当选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随后参加了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后,胡弘弘教授表示,能够作为代表参加这次全省广大妇女工作的盛会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会后要坚持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树立巾帼之志、创建巾帼之功、展现巾帼之美、彰显巾帼之力,为我省妇女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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