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 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次数:5555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招生专业导师组组长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受申请者咨询、接收及审查申请材料、组织考核和拟录取等工作。

2、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不少于5人组成的选拔工作小组,对确认资格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3、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学院纪委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三、招生规模

各专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上年度实际招生人数的二分之一

四、报考条件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推荐;

4)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一旦录取须放弃原学籍。

5)不接收同等学力者报考。

2、“申请—考核”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除须具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或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毕业学校为全国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211”工程、“985”工程高校、“五院四系”及有法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境外知名大学的硕士学位。非全国高水平大学考生要求在国际SSCI/SCI、国内CSSCI(含CSSCI扩展版和CSSCI集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如果英语水平未达到上述标准,应至少发表CSSCI(含CSSCI扩展版和CSSCI集刊期刊论文1篇(不含第(1)款要求发表的1篇CSSCI(含CSSCI扩展版和CSSCI集刊期刊论文)。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行;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

上述科研成果须为近五年内完成,统计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年资格审查寄送材料截止时间,以网报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3“硕博连读”选拔对象,除须具备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条件的123条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本校硕士研究生学籍,且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除外;

2)修完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无重修、不及格记录;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710为满分),或学术类雅思6.5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取得我校硕士学位英语课程免修资格。其他语种申请者参照相应标准行;

4)获得本学科专业2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5)本、硕在学期间未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6)硕士就读专业和所申报的博士招生专业须为相同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可以打通);

7)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潜质。

8)录取后人事档案关系不得转出学校,且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在校学习。

五、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12月17日前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申请及考核过程记录表》(附件1,需附全套申请及考核材料,全部用A4纸张印制),寄(送)至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交的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包括:

1)《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并签名);

2)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2份(均须专家本人签字,且提供其职称复印件各1份);

3)体格检查表1份(市级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结果,可使用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4)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条不适用于“硕博连读”研究生;

5)硕士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本人签名的科研经历简介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不少于3000字);

8)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9)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外,其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12月20日前。

申请专业的导师组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并于12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考核名单。

考核名单公示时,将说明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学号)、毕业学校信息(本科毕业学校及专业、硕士毕业学校及专业)、课程成绩和外语水平是否达到要求、科研成果及发表论文情况等。

七、考核

在综合审查、评价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基础上,考核一门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等。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独立打分。考核过程要有相关记录及考核成绩,并由考核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备查。英语和两门业务课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单科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核方式:面试

考核时间:待定

八、拟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拔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20201月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20201月8日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录取名单。20203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发放调档函。4月底前,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关系转至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它说明

1.“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不适用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招录工作。

2.未尽事宜,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202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网报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3.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毕业就业、住宿安排等事宜按我校现行博士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永久取消其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1.学院通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文治楼509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2、学院联系电话:027-88386659。

                         法学院 

 

                                       2019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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