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雏鹰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6浏览次数:2484

全体法学专业学生:

根据《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612日修订)(以下简称《细则》),拟于近期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获得教育部认定的国外正规大学法学专业交流项目的邀请信或录取函的法学专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526日——531日,学生个人申报。

(1)本人依据《细则》提出申请,填写《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流项目录取证明、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件、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者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或收入证明;已获其他资助的需提供资助证明件。

(3)签署承诺书(见附件2)。

(4)填写《2020年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5)请将以上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整理至一个文档中,文档命名为姓名+学院+项目类别,发送至所在学院(中心)对应联系老师的QQ邮箱。

2.61日——63日,初审。各学院(中心)对申请学生材料打印装订后进行初审,汇总《2020年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汇总表》,并于64日上午10:00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汇总表和学生申请材料)发送至法学院徐金花OA,纸质申请材料按汇总表顺序交至文治楼301

三、相关说明

1.拟申请的学生请加入2020雏鹰扶持计划遴选QQ群,群号为:610041698.进群后备注学院+姓名。


2.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2019年不再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但仍可通过其它项目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审核时将综合考虑。

3.根据《细则》,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将根据项目总额和执行等情况、学生个人情况、年度基金额度确定每年资助名单、资助人数和资助额度

四、联系人

法学院本科生:文治楼301,徐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910

邮箱2430928779@qq.com

法学院研究生:文治楼502,胡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959

邮箱812099382@qq.com

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文治楼111,陆老师,联系电027-88386931

邮箱2362006490@qq.com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文治楼204,彭老师,联系电027-88386452

邮箱546095628@qq.com

知识产权学院:文泓楼209,吉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740

邮箱2657448597@qq.com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文治楼521,刘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5560

邮箱150673813@qq.com

中南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基金会

2020526

附件1: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表.docx.docx附件2:承诺书.doc附件3:2020年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汇总表.xls《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年6月12日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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