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悼念王亚瑾教授

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1026

通讯员(法学院新闻中心)202139日,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理论法学系副教授王亚瑾同志因病故逝,享年89岁。王亚瑾同志告别仪式于311日上午在武昌殡仪馆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和校长助理、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因公不能到现场,特别嘱托致送花圈悼唁。参加仪式的领导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教授、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柏峰教授、法学院张学平书记等。张学平书记主持致悼词。参加仪式的还有王亚瑾老师学生代表郑祝君、蔡虹、李钢、李予光等;工作同事代表武乾、李艳华、巢容华等;生前好友代表孙小蓉、郑慧萍、张智响等。吊唁期间,校离退休工作部、法学院工会和张德淼、张正平等学生与同事代表向家属表达了慰问。

王亚瑾老师生于19321015日,江苏江阴人,于19519月至19527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529月至19537月在北京俄专留苏预备班学习,19539月至19587月在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于19558月认定参加革命工作,1957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8月回国,任教于西北大学法律系及其后组建成立的西安政法学院,担任院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追随留苏时期的同学、爱人郑庭佐先生,于196010月调入我校前身湖北大学法律系国家与法理论教研室。1971年因湖北大学缩编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调入武汉工学院汽车专业任副指导员、英语教员。1973年调回湖北财经专科学校外语教研室。此后随学校变迁,一直在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理教研室任教。1978年恢复职称评定后获评为讲师。19871月起任副教授,并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期间,于1982年在天津师范大学进修英语和西方政治思想史。19889月至19894月以高级访问学者身份,赴苏联莫斯科大学、列宁格勒大学进行学术交流。1996年荣休。 

六七十年代,王亚瑾老师长期担任《国家与法的理论》主讲教师。在我校几经分合撤并中,她坚持留守在教育战线;作为我校1977年于全国第一批恢复法学招生时的核心教师成员,长期担当基础理论法学教学的主力军。1979年率先采用的我校自编《国家与法的理论》是我国恢复法学教育后第一部法理学教材。自1981级开始将课程名称变更为《法学基础理论》,王老师坚持主讲从1981级至1989级的《法学基础理论》课程。此后我校《新编法理学》出版,王老师从1990级起担任法理学课程的主讲教师。王老师亲历、见证了我校曲折变迁中弦歌不辍的办学历程,并倾力推动了我校基础法学课程从苏联模式向法学学科本身的转型,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学课程建设,深受学生好评,为新时期法理学科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王亚瑾老师还一直主持西方法律思想史教研,持续参与、推动我校法律史学科点的建设和发展。王亚瑾老师在法学发展遭遇种种阻碍的时代局限下,坚持潜心教研,发表论文10多篇,主要参与的著作有《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西南政法学院出版社1979年版)、《法学概论》(山东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新编法理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企业法律知识手册》(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新编法学词典》(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城市建设经济管理知识手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年版)。

王亚瑾老师是优秀的共产党员,新中国第一代法律人,是我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改革开放、恢复法学建设后推进专业法学教育的先驱学者。在长达四十多年的执教生涯中,她,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治学谨严,淡泊名利,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理论法学科发展形成自己的优势与特色,在全国院校中获得突出成绩和地位,做出了自己不可抹灭的重要贡献;其崇高思想和治学育人的奉献精神将永垂青史,为我辈之表率。

王亚瑾老师千古!

 

王亚瑾老师各时期留影:



赴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前,王亚瑾老师与其父亲合影。



王亚瑾老师在莫斯科大学留学时的登记照。



王亚瑾老师留苏时,与其兄王敬先在莫斯科红场。

 


王亚瑾老师重返莫斯科大学访学。



王亚瑾老师全家福,其丈夫郑庭佐,儿子郑汉柏,女儿郑建萍。四人都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友。

王亚瑾老师的丈夫郑庭佐先生,1929年出生。19447月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晋绥边区财经干部学校教导科科员,晋绥六分区贸易公司副股长,战斗在游击区和敌占区之间,征收公粮、辑私收税,清理财政。解放战争时期,在西北军区后勤部政治处从事宣传工作,主编《生活通讯》。建国后先后任西南军区西安留守政治处秘书,最高人民检察署西北分署秘书科副科长。1952年保送北京俄专留苏预备部学习俄语。1953年赴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期间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中国留学生党支部书记。1958年夏毕业回国,到我校任教。历任中南政法学院、湖北大学法律系教员,武汉工学院图书馆负责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湖北财经学院办公室主任,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系主任、代总支书记,中共湖北财经学院委员会委员,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副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武汉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法律服务中心顾问,兼职律师。郑庭佐先生一直从事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任国际法教研组组长,主持编写我校自编国际法讲义,参编全国第一本统编教材《国际法》。1986年在武大主持研究生答辩时突发疾病殉职。


.

九十年代,迎来法学快速发展时期的王亚瑾老师。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