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4浏览次数:392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二批)遴选工作启动》相关通知,学校拟推荐部分学生申报2022年与有关国际组织实习生合作项目(第二批)。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国家留学基金委第二批计划面向全国选派实习生58人。其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30人,国际农发基金11人,联合国粮农组织5人,世界粮食计划署6人,国际移民组织6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三、实习岗位

国际组织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四、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2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其中国际农发基金要求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申请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毕业的国内外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外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时仍在国外)。

2)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的国内在职人员。

3)硕士、博士毕业未满一年,且目前正在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申请时已不是在读学生)。

4.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

5.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6.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六、申请程序

(一)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申请人应于2022117-11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246)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5)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二)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在线填写完成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三)申请人在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申,并将完整无误、真实有效的网申材料纸质版交至中原楼317室。

(四)请申请学生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事务大厅”进行“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审批备案”。

七、联系人

1.国际交流部徐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443

2.法学院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279 联系邮箱:lawschool_zuel@163.com


请有意向报名的学生1120日中午11:45前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发送到lawschool_zuel@163.com,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法学院文治楼608办公室。


附件:国际组织实习岗位需求.zip

法学院国际办

20221024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