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 英国杜伦大学陈磊教授“Comparative Contract Law”系列讲座第五期

发布时间:2024-06-04浏览次数:148

5月24日上午,由法学院民商法系主办的全球治理与国际组织法治人才培养前沿名家系列讲座第39期在文波楼205智慧教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以“Comparative Contract Law: Discharge and Performance”为题,由欧洲科学与艺术学院院士、杜伦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和中国法讲座教授、我校“文澜学者”讲座教授陈磊教授担任主讲人。

 

 

讲座初始,陈磊教授回顾了前面四期讲座的内容,第一期介绍什么是比较合同法,第二期围绕合同的成立,介绍普通法与大陆法在合同成立构成要件上的异同,第三期的重点是合同不生效、不成立、无效的法律后果,第四期重点讲授普通法与大陆法情势变更规则的异同。

随后,陈磊教授以合同解除的方式为切入点,结合“White and Carter v McGregor”案件重点讨论先期违约在普通法下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及其例外情况,围绕这一案件进行问答互动,同学们积极思考并热情反馈。陈磊教授还指出,我国民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均为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制度,在适用要件和法律效果上存在重叠的可能性,如何梳理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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