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法治中国青春行”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763

各实践队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总体部署,我校广大团学青年通过产业调研、志愿服务、基层走访、校地合作等方式,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实践活动。为更好地总结实践经验,凝练实践成果,法学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

(一)结项要求

1.调研报告一份。字数在5000-10000字之间,要求符合实践主题,体现调研过程,突出项目特色,逻辑合理,语言通顺。调研报告相应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15%

2.各实践队伍须按照投稿要求发送实践推文到指定邮箱,在910日之前于校团委公众号推送至少一篇推文进行宣传,此项为结项必须要求。

3.剪辑成片的视频一份。实践队伍收集整理实践相关视频素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队伍高呼“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实践口号、开展思政青课、进行联读联学、合唱校歌等视频片段。

注意:经剪辑成片的短视频时长在10分钟以内(视频格式:MP4mov,视频分辨率:1280*7201920*1080),避免简单性叙述实践过程,着意于对项目主题的探究、思考,在实践过程中的收获,能使同龄人产生共鸣,促进共同教育、共同成长;深度挖掘,形成有温度、易传播的视频。以下提到的短视频同此要求。

4.鼓励创新其他符合实践主题的成果形式,如学术论文、实践照片集锦、访谈实录等,此项为非必需要求。

(二)报送要求

组别一、三项目由法学院团委(团总支)收集并进行结项考核,进行不少于3天的结项公示后,将拟推荐的校级立项项目的结项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审核;组别二项目需将结项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其中电子材料需用U盘拷贝至现场提交,由校团委进行结项考核。报送要求如下:

1.报送时间及地点

组别一、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912日(周四)14:00-17:30,文治楼315室。

组别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919日(周四)14:00-17:30,南湖校区望湖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21号办公室。

2.相关材料要求

1)《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2)《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报告书》(附件2)及其维普查重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电子版查重报告须含完整报告,纸质版查重报告可为简洁报告。

3)《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推文与对外宣传投稿信息收集表》(附件3)(组别二项目无需提交)

以上所有相关电子版材料需在9112100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文件命名为“组别+负责人+暑假社会实践校级项目结项材料”

(三)结项评审

我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考核的项目的相关结项材料将被统一报送至校团委进行后续结项评审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未通过结项考核的项目不被报送结项材料至校团委,不予发放证书以及实践经费,不具备参加后续校级评优表彰活动资格。

2.在立项至结项期间,实践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队伍成员等)有改动且已报备的队伍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912日(周四)同其它结项材料一并提交至文治楼315室。

3.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维普查重报告须自行打印装订,《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报告书》须经指导老师签字,盖章时间详见后续通知。

二、其他专项

(一)“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社会实践

具体结项要求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官网通知公告板块。

(二)优秀校友寻访

具体结项要求详见校友工作与社会合作部官网通知公告板块。

(三)港澳台青年行

具体结项要求详见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官网通知公告板块。



联系方式:

钟老师 027-88386902

黄辰宇 13349880501


附件1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结项报告书.docx

附件3:2024年暑假社会实践推文与对外宣传投稿信息收集表.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团委

202492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