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接受2011届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0-09-29浏览次数:85

根据《关于开展推荐和接收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接收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长: 刘仁山

副组长: 蔡明辉   高利红

  员: 刘焯 武乾 王广辉 赵家仪 蔡虹 刘大洪吴志忠

二、接收免试硕士生名额

(一)本校推免生

1、接收对象: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推荐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的规定由本科相关部门统一推荐的201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名额:根据学校统一分配,我院2011届法学专业硕士推免生名额为41人。

3、专业指标分配:各专业推免生指标根据上一年招生指标的11%分配。其中:法律史3人、法学理论3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5人、诉讼法学5人、民商法学8人、经济法学8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人、国际法学7人。满足特殊人才要求的推免生可自主选择专业,不占指标。各导师组原则上应按所分配指标录取推免生,如未能足额录取则削减等额招生指标。

(二)外校推免生

1、接受对象及申请条件见我校有关接受外校本科毕业生申请推免生的公告

2、各专业原则上无接收名额限制,导师组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接收免试硕士生具体细则

1、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区分第一志愿业和第二志愿。导师组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专业学生。

2、各专业导师组对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包括校内、校外推免生)进行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目的是测试考生所报考专业的理论水平及科研潜能,笔试、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为及格)者将不予录取。

3、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导师组接收的学生可以申请第二志愿专业导师组的面试。如第二志愿专业名额已满,则接受院内尚有剩余指标专业的调剂。第二志愿及接受调剂考生需接受相应专业导师组面试。

4、不愿接受院内专业调剂的学生可以申请其他学校。

四、推免生考试日程安排情注意法学院网站信息公告。

 

          法      

           二OO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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