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有关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规定,请各年级学生认真填写个人培养计划,期中填表日期应为本人入学当年十月;第五项创新学分应修满6分,各项具体分数请参见附件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第28条(见附件),其他内容请与导师商讨后填写。该计划是动态的,请按各个阶段具体执行时间填写,在填写完成论文写作时间后与填写完整的开题报告和学位申请表同时提交。请注意:需导师签字栏必须由导师签名。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