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1浏览次数:72

 

法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普及工作,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教育部决定启动实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以下简称普及读物项目)。现转发相关文件精神,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切实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重点组织动员高校大师名家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撰写一批观点正确、品质高端、通俗易懂的科学理论普及读物。深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阐释,强化理论创新成果推广普及,提高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学素养,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贡献。

  二、资助范围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主要资助以下四方面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通俗类读物,回答干部群众及青年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

  2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理论通俗读物,对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成果的普及推广;

  3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创新和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为主题的优秀教育类普及读物;

  4展现中华悠久历史文明、反映当代中国和平发展、总结介绍中国发展经验、发展道路以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前沿最新重大成果的普及读物。

  三、成果要求

  要立足党和国家最新理论前沿,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鲜明的问题导向、深刻的时代特征和生动的可读性。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2体现科学性与权威性,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学术上达到本领域先进水平;

  3语言精练,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富有新意,鼓励文图结合;

  4成果字数一般不超过10万字;

  5成果的出版物形式应为中文汉字图书。

  四、实施要点

  1本项目作为教育部社科司委托任务,不采取大面积申报、论证、评审办法,以策划、委托方式为主,定向择优立项,宁缺毋滥。普及读物项目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管理;

  2项目承担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校教师;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不得再次立项;

  4成果内容不得存在学风或知识产权争议;

  5项目征集工作自文件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此后每年度组织征集一次。

  五、经费资助

  普及读物每个项目资助15万元,课题研究和出版时限原则为1-2年。

  项目成果由教育部社科司指定出版单位按照统一标识、统一版式、统一封面设计全额资助出版。

  六、组织实施

  1 教育部社科司设立普及读物工作专项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请我校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参照二、“资助范围”积极组织征询本院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承担过国家级及教育部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等知名专家的意见,确定选题题目,填写普及读物项目计划书(见附件),并于626将《普及读物项目计划书》一式七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同时提交电子文本交法学院科研办公室(文治楼606)。

附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计划书

 

 

                                                                                           法学院科研办公室

                                                               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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