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环境立法的演化论
主讲: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大学讲座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
叶俊荣 教授
时间:2014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
地点:逸夫楼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主讲人简介:
叶俊荣, 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台湾大学法律学系硕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硕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曾任台湾大学法律学系专任副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系专任教授,台湾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及教务处主任,“国家永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现任台湾大学讲座教授,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叶俊荣教授专业领域广博,主要涉及环境法、宪法、美国宪法、宪法变迁专题研究、行政法、行政法案例演习、英美侵权行为法、法律经济分析等,出版许多有关宪法变迁、管制理论及环境政策与永续发展的中英文专著与文章,曾多次应邀赴国外讲学,包括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及澳洲墨尔本大学等。叶俊荣教授为许多重要法案的起草人,包括资讯公开法、行政程序法、科技基本法等,并多次参与宪法修改。叶教授2002年,叶教授借调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推动政府改造及永续发展等议题。2004年,改任行政院研考会主委,对推动电子化政府、风险管理机制以及政府政策的研究发展等均有显著贡献。2013年,荣获台湾大学讲座教授之荣誉。代表性专著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估制度问题之探讨》、《国际环境法:娿选辑与解说》、《面对行政程序法:转型台湾的程序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