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年级主任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19浏览次数:363


(一)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手册》,结合法学院学生工作思路,做好本年级学生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制定本年级学生工作制度和计划,并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三)组织年级党团工作。根据形势政策和上级安排,组织本年级党支部、团支部建设工作,指导本年级辅导员进行学生党团建设和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考察、发展工作。

(四)组织思想教育工作。掌握本年级学生思想动态和特困生、残疾生、心理障碍学生的相关信息,组织协调辅导员解决学生问题,提出加强学生教育的建议或意见。

(五)监督学生奖惩工作。监督困难补助评选、评奖评优、助学贷款以及学生违纪处分等有关工作的进行,确保学生奖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组织就业指导和离校工作。组织辅导员进行学生就业工作开展,做好毕业生安全离校教育和年级学生档案整理汇总工作。

(七)指导年级团总支和学生会工作。指导开展年级文化、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引导本年级学生提升自我教育与管理的意识与水平。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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