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6年博士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6-04-29浏览次数:514

各位考生:

在院博士招生监督小组的监督之下,2016年法学院博士招生工作初步完成,我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复试,现将拟录取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关于招生情况做以下几点说明:

1、部分专业因报考本专业考生未符合录取条件,经相关导师提议,接收外专业调剂考生,从相近专业按照淘汰名次先后顺序进入拟录取专业复试。

2、申请审核制考生中黄佩蕾放弃录取资格,原录取导师樊启荣教授参与本次统考招生。

拟录取公示期:4月29日-5月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

请拟录取考生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考生自身或与工作单位之间调档等问题导致无法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27-88386061/88386659  

                             法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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