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5-2016学年研究生工作量填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法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在法学院授课工作量+在法学院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在法学院指导学位论文工作量。我处仅接收在法学院所做工作量。
填报方式:打开OA办公邮件找到胡亚飞于23日所发填报工作量的通知,在模板“工作量表”(正反面都要填写)填写;填写完毕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法学院胡亚飞”。如有疑问请电联:88386659或13429807634
(一)授课工作量:授课工作量以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计划任务为依据计算,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数据为准(可参照附件中的课表信息)。
(1)课程包括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选修课、博士生公共课程、学科基础课计算工作量,博士生专业课程一律不计算工作量。
(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指导研究生工作量是指教师对于处于基本学制内的研究生进行学习指导。我校研究生基本学制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年(即13、14、15级三个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和所带的脱产博士研究生3年(13、14、15级博士)、在职博士研究生4年(12、13、14、15级博士)。
(三)指导学位论文工作量:即老师所指导的15年下半年毕业的学生和16年上半年毕业的学生。
请各位老师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上报,非常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再次感谢您!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