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 实验班学生遴选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9浏览次数:16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

实验班学生遴选报名通知

各位2016级本科生:

为着力培养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精英人才,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我院拟从今年开始开办“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面向全校招录大一新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学生遴选办法》规定,现将有关遴选事项说明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计划

遴选对象为我校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公安类学生、艺术类学生、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和文澜学院学生)。

遴选计划为30人。

二、遴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自主学习能力强。

(二)对法学专业抱有浓厚兴趣。

(三)语文、数学、英语任意两科高考单科成绩在120分以上。 或在高中期间获省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出版过著作,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

上述成绩以卷面满分150分为标准。部分省市卷面满分若不为150分,则按相应比例折算。

(四)在语言、逻辑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可不受第三项条件限制。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9月1日-9月1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法学院,南湖校区交至文治楼505,首义校区交至中南楼211。

(二)学院审核。学院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名单,并于9月15日公布。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拟于2016年9月17日(周六)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于9月18日上午公布。

(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知识结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以及个性品质等。于2016年9月18日(周日)下午2:00开始,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需在考核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身份证、一卡通进入考场,逾期不到的,视为主动放弃遴选资格。

(五)公示。9月19日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3天。

(六)公布。公示无异议,院党政联席会审核,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四、遴选监督机制

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咨询电话:027-88386068。监督电话:027-88386061;027-88386336

  五、注意事项

招录后续有关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拟录用结果等情况均通过法学院网站、法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6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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