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课程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6浏览次数:103

院内各系、研究所(中心):

2016年9月,首届“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学生遴选工作已落下帷幕。为实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完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经院务会研究,现启动实验班课程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课程项目应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和教学适用性原则,着力解决“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建设过程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充分体现培养高端法律精英人才的要求。

二、项目内容

1、专业基础课:《法学入门导引》、《法理学基础》、《法社会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外法制史》;

2、专业课:《宪法学》(含案例研习实验课)、《民法学总论》(含案例研习实验课)、《债法总论》(含案例研习实验课)、《刑法学1》(含案例研习实验课)、《刑法学2》(含案例研习实验课)、《刑事诉讼法学》(含案例研习实验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含案例研习实验课)、《商法学》(含案例研习实验课)、《民事诉讼法学》(含案例研习实验课)、《物权法学》(含案例研习实验课);

3、专业选修课:《经济法学研习实验》、《债法分论研习实验》;

4、实践与实验课程:《创新型法学实验》、《法律诊所》。

三、申报条件

课程项目申报者需组建教学团队,确保2名及以上的教师参与授课。

四、申报要求

1、课程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课程研究立项申请书》(见附件)(纸质一式3份及电子档)。

2、项目申请人需要详细填写经费预算情况并提供成果的使用情况。

五、评审程序

项目的评审、立项以择优资助、宁缺勿滥为原则,学院将组织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院教务办公室组织实施。

项目申报计划书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

六、经费资助

申报书经学院立项审批后,每项项目给予建设经费2-3万元。经费使用、报销根据学校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6年9月22日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课程研究立项申请书

“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课程研究立项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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