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6年下半年研创项目结项初审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13浏览次数:136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研究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2016年前立项的在研研创项目进行结项审核。

     学院依据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项条件进行初审,具体结果详见附件。

     注:

    一、研创项目结项条件:

★由学校立项并予以资助的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项目,反映其研究工作成果的论文、著作、报道等发表时均应注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1.完成项目建设且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书》;
2.达到立项申请时的预期结项成果要求,提供本项目建设产生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合乎要求;
3. 结项申报人必须提供不同个人或单位出具的社会评价意见三份, 即三方或三方以上单位社会人士及专家学者(不含本人导师和在校研究生)对项目建设工作的客观评价, “评价”可以包括当地新闻媒体对本人工作的报道、当地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被调查人的意见或建议等;

    二、请表格中标红的项目一般是没有提交任何项目材料或前期提供的项目材料中无成果证明。请于10月14日下午五点前将相关材料补交至文治楼509办公室,如未按时补交我处将不再进行审核,按照未达到结项条件,终止该项目。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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