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过学院各班民主评议、年级审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出张旭等25名同学获国家奖学金,赵琳等87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代静玲等718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现将其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21日—10月23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办,电话:027-88386016,地点:文治616。
特此公示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