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创新课程《宪法学的中国问题》第五讲开讲

发布时间:2017-05-16浏览次数:186

511日下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翟国强研究员主讲的研究生创新课程《宪法学的中国问题》第五讲“宪法学研究方法漫谈”于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展开,法学院众多研究生到场聆听。



翟国强研究员以宪法学如何对待政治事实为主线,就实证主义宪法学、规范主义宪法学、宪法学论文写作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搞宪法就是搞科学”,翟国强研究员引用毛泽东主席的话生动阐明了宪法学的科学性与技术性。实证主义宪法学依据观察的“事实”,以因果关系推测,注重从事实角度得出结论,而非从规范角度。然而在实践中,实证主义宪法学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缺陷,例如收集的数据材料可能具有欺骗性与不确定性及由之产生的“霍桑效应”,实证主义在宪法学应用领域被卷入政治过程、碰到敏感地带等。



讲到规范主义宪法学时,翟国强研究员将其与实证主义宪法学进行了比较,指出规范主义宪法学更关心价值问题,体现的是价值导向思维。他详细阐释了规范主义宪法学以宪法规范为核心,以宪法解释为核心方法,但并不局限于宪法文本这一内容,并对宪法文本与宪法规范进行了区分。“法律判断即价值判断”,翟国强研究员分析了价值判断的客观化与主体接受性问题,从而引申出法律商谈、论证机制以及民主程序理论。



关于宪法学论文写作,翟国强研究员提出要以敬畏心、愧疚心、好奇心对待学术,以学术为乐。他分别从选题、文献综述、谋篇布局、语言文风、引注、典型误区等方面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论文写作的方法。引言部分需将问题交代清楚;面对检索与搜集的大量文献与资料要学会分类;多读多思考,充分了解别人的观点后再加以阐释运用;谋篇布局重在起承转合;文风则要简朴,行文多以短句为佳;引注时多用经典,注意语境,不能断章取义,更不能做伪注。“学术乃天下之公器”,翟国强研究员强调,写学术论文要秉持谦逊、严谨的态度。

互动环节,同学们就论文写作中政治敏感问题对论文标题及内容的影响、文献综述方法、学术研究和社会现实之间的互动等问题进行了提问,翟国强研究员一一解答,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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