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诊所课堂教学新探索

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次数:480

“法律诊所”教育,是法学院开展的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旨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主动学习,通过诊所课堂和真实的会见、调查、谈判、调解、诉讼、代书等训练,提高自己对法律的运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积累实践经验,同时增强学生对法律的兴趣以及维护社会公正的社会责任感。证据法学诊所课堂教学作为我院“法律诊所”教育组成部分,开课以来一直在不断探索创新、积累经验。我们可以透过证据法学诊所课堂同学们所做的总结,了解其探索历程与成果。




2017-2018年第一学期的证据法学诊所课堂的教学思路,有别于传统教学模式,而是在学习证据法理论知识基础上,从类型化纠纷入手,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驱动,通过团队协作及竞争方式,掌握相应的证据实践技能。课堂按常见纠纷类型划分学习小组,以小组做案例分析与汇报为主、以教师讲授答疑为辅等方式开展课堂学习。

作为一种新的探索,这种教学方式在一开始会让同学们感到不适应,婚姻组陈瑶同学总结道:“以前习惯听课并在此基础上提问,只待坐享其成,现在被拖出了这个舒适区,自学多于听讲,提问多于回答,感到不适应……会怀疑课下付出的时间成本与课上的收益不相适应,相比普通课堂,课下学的比课上互动要多。”

随着课程的推进,各学习小组磨合度不断提高,大家开始反馈新的学习体验,劳动组的胡玥同学认为,她在线下线上的讨论中渐渐学会并乐于去倾听其他组员的意见,感受从不同角度出发的思维碰撞出的让人耳目一新的想法,也学会如何把自己的想法与他人想法中和,有增有减,有舍有弃。



在具体教学环节,课堂要求各小组课前做好准备并向老师预约汇报时间,同时还需要自行联系评议小组,汇报和评议之后由教师总结,在此基础上,由小组根据汇报和评议的相应文稿、录音、照片进行复盘。课程的期中考核是以案例汇报为主,期末考核则转为模拟法庭。期末考核的内容,由小组自行设计并听取老师的意见,大家一起准备。老师要求对期末的展示汇报进行全程录像,为课堂留存更丰富的学习资料。

通过平时每周的训练和期中期末两次专门考核,同学们通过反思和总结提升案例分析及汇报的能力。借贷组柯炜娜同学的感想是,在进行案例分析时,太过于注重案件过程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质证的分析,囿于具体的案件之中,而对于证据规则的适用和说明不够,偶有提到也只是一语带过。房产组朱雅婷同学则总结道,“针对郭老师所说的目标思维和问题意识,我反思了我在此次期中展示准备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包括PPT前期资料的准备和后期的梳理。一个不足是依旧按照惯性思维,先列举最后总结并阐释目标,下一次可以争取将目标放在最前面,开宗明义,让大家更好理解。”



我们已将交通案件中的赔偿项目基本理清,工作做得比较全面、详实。但是,展示内容过多,没有重点,信息庞杂。应该尝试回顾性分析方法,以设问的方式设计展示内容,突出展示的重点。这是证据法学诊所课堂交通组的沈悦同学在期中考试复盘后所做的总结。

想要真正地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证据法学知识,法律诊所课堂这个平台还是有些捉襟见肘。所以在诊所课堂之外,郭倍倍老师还推荐同学们同时选修或旁听证据法学理论课程。该理论课采取双师制授课模式,由陈虎老师主讲理论部分,由郭倍倍老师主讲案例分析及研究等实践部分,其间还邀请到法援中心的志愿者杨长舰同学到课堂介绍正在办理的案件。在课下,老师与同学和小组经常进行线下及线上交流,并有意识地整理交流文稿;通过不定期在微信群分享相关案例及司法实践动态信息资源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学习,有的学习小组还获得了直接向案件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的机会。

一个学期的学习时间有限,证据法学的诊所课堂也还处在探索尝试之中,所能取得的成效也会相对有限。不过,通过这样的学习方式,有这样的师生密切联系和同学互助,相信不断积累经验,可以让更多的同学从中获益。正如胡玥同学所写下的:“在做案例分析时,比起以前面对一个案件无从下手举足无措的境地,我渐渐的学会了如何用已有的浅显的证据法知识将案件事实梳理,将实体法与证据法知识穿插在事实中,深入挖掘一个案件的内涵,将所包含的问题一层一层由浅入深地按照自己的逻辑写下来,虽然还不能达到让人醍醐灌顶的高度,但仅就自己来说,我仍然满足着这种充实踏实的学习过程,仍然记得那个周六的上午写下最后一个句号的时候,抬头望向文泰的窗外,绿叶摇曳,树影斑驳,还有我自己内心的宁静与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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