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1428
根据学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选及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经过学院各班民主评议、年级审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紫光励学金、梧桐树奖学金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24日—10月25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办,电话:027-88386016,地点:文治616。
特此公示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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