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过学院各班民主评议、年级审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6日—11月8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办,电话:027-88386016,地点:文治616。
特此公示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过学院各班民主评议、年级审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为:11月6日—11月8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办,电话:027-88386016,地点:文治616。
特此公示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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