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商法学系第一、二、三小组的答辩地点分别为文泰楼313、314、315教室。
2、参加理论法学系法律职业伦理与法通教研室答辩的学生为陈军、罗鑫、龚春霞老师指导的学生。
3、王启梁老师及其所指导的学生答辩分组安排。理论法学系答辩安排.doc
1、民商法学系第一、二、三小组的答辩地点分别为文泰楼313、314、315教室。
2、参加理论法学系法律职业伦理与法通教研室答辩的学生为陈军、罗鑫、龚春霞老师指导的学生。
3、王启梁老师及其所指导的学生答辩分组安排。理论法学系答辩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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