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典物权编研讨会”在我校隆重召开

发布时间:2019-07-06浏览次数:1284

通讯员(吕习文 曹嘉欣)2019525日和26日,“中国民法典物权编研讨会”在湖北武汉荷田大酒店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围绕“物权编立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重大理论争议及物权编各部分”进行了深入研讨,取得丰硕成果。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中国人民大学、烟台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温州大学、暨南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海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共36人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分为四个单元。

一、开幕式

开幕式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大法官首先表达了对承办方的感谢,肯定此次会议对民法典编撰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简要介绍了民法典各分编的编撰情况,最后希望通过此次会议的研讨将民法典物权编打磨得更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她回顾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建设成就和发展状况,介绍法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期望此次研讨会的思想火花为民法典的编撰作出应有贡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教授衷心感谢社会各界、法学界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法学科的支持和关心,并就民法典编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认识,极大肯定民法典编撰的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指出民法典编撰应秉持具有国际视野、时代精神和本土情怀的立法立场和态度。


(会议现场)

二、主旨报告

会议进入主旨报告单元,第一部分围绕“物权编立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继续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大法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黄薇、司法部行政执法监督局协调处处长袁雪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先后作主题发言。

第二部分主要针对“物权编立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争议”深入研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以“从进一步强化产权保护的角度谈物权法”为题做出报告。

三、主题研讨

会议第三单元为主题研讨环节,第一部分研讨的主题为“物权编总则”,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就“一般规定和不动产登记(第1-11条)”发言,烟台大学法学院郭明瑞教授围绕“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第12-24条)”展开论述,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针对“其他规定、物权的保护(第25-35条)进行研讨。

第二部分围绕“物权编所有权(1)”进行,由烟台大学法学院郭明瑞教授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对“一般规定、国家所有权(第36-54条)”提出建议,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彭诚信教授就“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55-65条)”进行讨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孟强副教授围绕“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66-82条)”作报告。

第三部分继续围绕“物权编所有权(2)”进行,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谭启平主持。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钟瑞栋教授围绕“相邻关系(第83-91条)”展开讨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就“共有(第92-105条)”作报告,暨南大学法学院汤文平教授针对“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106-117条)”进行研讨。

第四部分为“物权编用益物权”,由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围绕“一般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18-136条)”展开讨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谭启平教授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第137-154条)作报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高飞教授就“宅基地使用权(第155-162条)进行发言,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丁文教授作关于“居住权(第163-176条)的报告。

第五部分以 “物权编担保物权与占有”为主题,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麻昌华教授就“一般规定(第177-184条)”作报告,清华大学法学院龙俊副教授围绕“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第185-215条)进行研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良教授对“动产质权(第216-230条)提出建议,海南大学法学院石冠彬教授就“权利质权(第231-237条)进行发言,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姜战军教授针对“留置权(第238-248条)予以探讨,武汉大学法学院冉克平教授作了关于“占有(第249-253条)部分的报告。


(会议现场)

四、闭幕式

闭幕式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麻昌华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作闭会致辞,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热忱参与表示感谢,强调了民法典物权编的编撰对整个民法典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指出目前民法典物权编二审稿草案仍有需要凝聚共识予以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并呼吁各位领导、专家学者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中国国情,为立法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随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对本次会议作了简要总结,并再次对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会务组成员表示衷心感谢,并宣布本次中国民法典物权编研讨会圆满落幕!


(与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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