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浏览次数:1953

江平法学基金是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和王泽鉴教授捐赠发起设立的旨在奖励优秀学生、扶持学术发展的法学基金。为奖励在民商法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江平法学基金特设立江平民商法奖学金。本院现根据江平法学基金章程,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第二十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2019年度)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9年度(第二十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名额为32名,其中我校2名,每名奖励10000元。

二、本院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法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本科生

 1.法学专业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学生;

 2.已修读下列民商法课程中的四门课程:

 A、民法学(1)、民法学(2)、民法学总论、债法总论、合同法学、侵权行为法学、物权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

 B、商法学、破产法学、保险法学、公司法学、证券法学、票据法学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其中民法学(1)或民法学(2)或民法学总论或债法总论或商法学在90分以上(含90分);

2)其中有两门课程的成绩均在90分以上(含90分);

3)其中有三门课程的成绩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

(二)硕士研究生

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民商法学术论文。

四、申请程序

201911417:00之前向学院提交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纸质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本科生交至杨茹老师处(文治楼616室),硕士研究生交至曹丽萍老师处(文治楼507室)。

五、评选程序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步确定为11月上旬,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同步开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的本科生统一参加考试,以客观题为主要题型,与中国政法大学等学校初试内容相同,考试范围覆盖民商法课程的基本内容。

申请的研究生初试形式待定。

(二)复试

复试考察形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191029



第二十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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