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健副研究员主讲“德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元规制”

发布时间:2019-11-01浏览次数:120

通讯员(梁芷涵 李佳祺 李紫薇 王雪如)1025日晚,以“德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元规制——以食品企业为例”为主题的讲座在我校文治楼五楼会议室顺利举行,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德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金健担任主讲人,我院张青波副教授主持本次讲座,众多学子前来聆听学习。



在本次讲座中,围绕德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元规制这一主题,金健副研究员主要从元规制的概念、结构、动因及意义、德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元规制殊相、存在的问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这六方面进行分析。

讲座伊始,金健副研究员介绍了元规制的概念,即对自我规制过程予以规制的过程,并由此引入自我规制等相关概念。以德国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食品撤回、食品召回的内在逻辑为实例,他临摹出元规制的两层基本结构:一是内在方面规制机构包含的规制客体,二是外在方面立法者对于规制机构的干预。谈及元规制的动因,站在国家层面,金健副研究员指出元规制背后的动因既有国家的知识信息获取不足、国家财政负荷过重这些因素,也有国家行为的边界等因素,放眼社会大背景,科技进步、全球化进程加快也促使了元规制建立,而元规制的建立也有利于实现社会公治,这与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相呼应,同时有减轻国家负担、维护企业利益、优化立法和改善司法等作用。

随后金健副研究员引用《欧盟食品基本条例》简要讲述了欧盟对成员国规制的规制概况,又从具象层面说明了德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元规制殊相分为两个层次——德国食品行业的自我规制和食品安全治理中对自我规制的规制。他提到,德国食品安全领域中的元规制虽趋于成熟,但仍然存在行业标准是否建立完善、自我规制的手段是否满足民主性和合法性、如何定位自我规制的规制中政府的角色、是否会出现政府规制式微的情况等问题,这些待解决的问题亦能成为中国建立元规制的启示。

张青波教授总结本次讲座,他指出在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与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影响下,我们更应提倡自我规制,但在引入德国成熟架构的同时,中国也要学会反思,在元规制与本土结合的过程中须正确发挥政府的作用,如此方能捍卫规制手段的合法性并提高行政效率。



随后在场学生与主讲老师间通过解问答疑形成良好互动,张青波教授鼓励在座学子以金健副研究员为榜样,掌握从具体领域切入,把基础理论运用到实践,分析优劣势进行全面检讨并思考其对于中国法治建构的意义的研究方法。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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