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和教授主讲“劳工权利的司法贯彻:劳动事件法分析”

发布时间:2019-11-13浏览次数:220

通讯员(方梦茹 杨庆玲 肖 萌 金 昉)1111日下午,应我院社会法学科的邀请,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林佳和教授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作了题为“劳工权利的司法贯彻:劳动事件法分析”的讲座。讲座由韩桂君教授主持,我院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一起聆听了讲座。



讲座伊始,林佳和教授介绍了台湾地区现行劳动诉讼障碍,分别从诉讼费用与负担、法定与合意管辖法院、诉讼旷日费时、劳动关系特性与调解、保全程序适用困难、工会与保护团体功能六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接着针对上述障碍提出设立劳动法院、建立专家参审、设置专属诉讼程序等改革主张,并指出劳动事件相关法最后落地实践与学界改革主张存在一定差距。



随后,林佳和教授将视角转到劳动事件法的结构,分别从审判权、裁判费用、劳动调解程序、相关诉讼程序、工会权限与行动权之扩大和保全程序六个方面详细分析了劳动事件法的条文内容。林佳和教授指出劳动事件法以开放式定义了劳动事件并扩大了劳工起诉雇主时管辖法院的管辖范围,并举例说明了劳动事件法落实前后劳动者缴纳裁判费的费用差距。此外,他围绕劳动调解前置、劳动调解程序的内容设置以及诉讼程序中诸如一次辩论终结原则、第一审六个月审结和法院依职权调查等制度设计做了详细说明。紧接着,林教授对比了民事诉讼法与劳动事件法关于保全的区别,并指出劳动事件法中保全的要件是劳工有胜诉之望,且雇主有继续雇佣而非明显有重大困难。之后,林佳和教授也列举了劳动事件法中诸如限期起诉制度和第二审采取律师强制代理等未被采纳的立法建议。讲解的最后,林佳和教授结合上述内容,对劳动事件法做了整体评价。



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针对劳动事件法的内容向林教授提出了有关诉讼阶段证据因不可抗力灭失如何认定劳工和雇主责任以及如何保证劳工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在保全结束后维持不变等具体问题,林佳和教授一一作出解答。



最后,韩桂君教授简要总结了讲座内容,并代表全场师生对林佳和教授表示衷心感谢。至此,本次学术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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