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线上答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14浏览次数:3069

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育教学应急工作方案》及《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学院正常教学的影响,保证论文如期完成、学生顺利毕业,学院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1.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可以进行网络答辩。答辩条件为同时满足以下四项:

1)已完成论文管理系统中各项材料的提交(开题报告、初稿、定稿);

2)论文定稿重复率检测结果不超过15%;

3)论文定稿指导老师审核通过。

4)指导老师在系统中完成论文评分。

2.不按要求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答辩机会,成绩记0分;

3.暂不具备视频答辩条件的学生和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学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线上答辩安排

1.论文审核与指导成绩录入。 4月21日前,指导老师登录论文管理系统,完成论文初审和终审工作,并在“评审答辩和成绩管理——导师评阅学生”中录入指导成绩。成绩以100分制录入其中,“指导成绩”权重为 0.6,后续“答辩成绩”权重为 0.4。

2.确定答辩安排。4月23日前,各系确定答辩小组、答辩秘书(含联系方式及邮箱)、答辩安排(含答辩平台及进入方式)发至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公布至法学院官网。为保障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采用腾讯会议、钉钉会议、微信群视频会议、Zoom视频会议平台、QQ群视频等形式开展论文答辩工作。具体答辩方式及答辩顺序由答辩小组确定。

3.答辩秘书培训。4月24日,教务办依据各系答辩安排,在毕业论文系统中进行分组,并统一对答辩秘书进行答辩工作培训。

4.组织答辩。4月25日—5月5日,各系组织学生完成线上答辩。答辩时被确定为需“重大修改”的论文,学生需参加第二次答辩;被确定“一般修改”的论文,学生根据答辩组意见修改论文并提交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即可。

5.第二次答辩。5月11日—5月15日,各系组织学生完成二次答辩。需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为:(1)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未通过,需“重大修改”的学生。(2)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并获教务办批准同意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

6.总成绩和优秀论文名单。5月18日前,各系将论文总评成绩、优秀论文名单报教务办。

7.答辩工作汇总。5月25日前,答辩秘书将答辩组学生的开题报告、初稿、定稿、答辩流程控制表交教务办。

三、学生毕业论文线上答辩流程

1.答辩前2天,学生将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交答辩秘书。

2.答辩前30分钟,答辩秘书组织答辩小组及学生进行答辩测试,要求师生逐个测试。

3.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组成,简要介绍答辩流程。

4.学生按照答辩顺序,就论文的研究内容、分析方法、研究结论、创新点及研究收获等进行报告,时间为5分钟。答辩小组成员分别对毕业论文内容进行提问。学生回答问题,应简明扼要,时间为3-5分钟。答辩秘书应与答辩小组和答辩学生及时沟通,维护答辩顺序和秩序。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确定学生论文成绩。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6.答辩结束后,答辩学生须在系统中录入答辩记录,答辩秘书需在系统中录入答辩情况答辩决议及答辩成绩

具体流程以各答辩小组的最终安排为准。答辩秘书需详细记录学生答辩情况。

四、线上答辩注意事项

1.线上答辩要坚持学术标准,并保证真实、公开、完整、全程可记录,答辩的学生必须是在单独空间独立进行答辩。

2.设备要求:线上答辩学生须配备电脑、麦克风等线上答辩所需要的设备。提前在所用设备中安装好相关通讯软件,答辩环境要求安静无干扰。

3.时间要求:全体学生务必在答辩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线上会议室,会议号(或地址)参见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4.线上答辩过程中非答辩学生应禁音,有任何问题在答辩学生群联系答辩秘书。

5.线上答辩过程中禁止从事与答辩无关的行为,未经答辩小组同意不得向外传播线上答辩音频、视频等相关资料。

6.答辩秘书将答辩图片、音频或视频等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备案。

五、学生答辩通过后毕业论文资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开题报告、初稿、定稿、答辩流程控制表等材料,务必按学校格式要求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答辩秘书(文件夹命名:学号+姓名+指导老师)。

2.其他纸质版材料:线上答辩后的终稿须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试行)》提供,所有线下需提供的相关纸质材料待学校正式开学后补交。

 

线上答辩工作组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3554050631、1880270201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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