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 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1浏览次数:529



法学院各单位

按照《2020 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安排,经省委宣传部批准,2020 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学科发展前沿问题,发挥我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申报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鲜明的问题意识,要着眼现实需求,服务决策需要。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促进学术繁荣学科发展;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深入分析研究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对策建议。《课题指南》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政治(含政治学、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法学、哲学等学科,以及省委讲师团“理论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经济(含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语言文学、新闻学等学科)、其他(含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五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0 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

四、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课题指南》所列条目为范围性条目。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以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在选择的范围性条目内,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重点提示:题目中带*号的是2020

年度重点研究方向和领域,申请人在申报成果时,按照成果研究方向申报至各组别。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2020 年“深度学习”专项活动作为2020 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专项项目,拟立项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比照此条执行。(省委讲师团“理论面对面示范点建设”专项参照此条执行)。

七、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申请项目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省社科基金申报资格;

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八、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由省内专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网上封闭评审,择优立项。

九、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应用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基础研究最终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

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十、我校集中申报安排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注意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的重复申报。

1.网络申报:2020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申报地址:https://hsas.csdc.info。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做好准备,网络系统申报时间:2020810日至816日,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

2.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请申报者于202082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文治楼606法学院科研办公室。同时提交《申请书》(PDF版)、成果(WORD 版)电子版。每份申报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将申报系统生成的封面牢固贴于档案袋正面。学院集中报科研部。

档案袋内附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 份(需本人承诺签名),A3 双面打印单独装订,勿与成果装订一本;申报成果的打印稿一式1 份,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审核通过后系统导出)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3.电子版材料报送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书》(PDF版)、成果(WORD 版)、《学院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科研部盛辰光,申请书和成果均以“姓名+申报编号+申请书(成果)”作为文档名,邮件主题为“学院+湖北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的受理时间均为82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docx



                                                                      法学院科研办公室

                                                                     20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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