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3浏览次数:2783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2),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934号)(附件3)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院将开展2021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为了保证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免资格的审核、推免指标的分配及推免名单的确定。本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推免资格审核、综合考核以及候选人的确定。

二、推免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选拔、宁缺勿滥的原则;推免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本院应当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以学生历年学习成绩为考察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核。本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全程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三、本院今年的推免生名额另行通知(预计9月初下达),现先计算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科研、艺体及社会实践总分,并进行排序。

四、为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维护招生单位公平竞争、科学选择,本院推免名额不作“校内”和“校外”的校别区分,且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完全分开进行。

五、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及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9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院在不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附件8)开展本次推免工作。

六、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教学〔200614号)第十四条第七款“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之规定,我院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生不再有单列指标,将纳入综合考核指标。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附件4)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19

15号)(附件5)文件规定,学生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工部、人武部、教务部审核,经本院组织考核后可以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经本人申请,学工部、人武部、教务部审核,经本院组织考核同意后,可按照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申报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其指标单列;退役大学生符合学校和学院推免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学工部、人武部、教务部审核,经本院组织考核同意后,优先考虑。本院如有符合以上条款并达到学校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直接列入本院推免名单上报。

八、母语为非汉语的民族学生(含汉考民)指标单列,推免资格由学工部和学生所在学院酌情综合评定,报校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

九、“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校团委后续发布专项通知。

十、凡申报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学生,请参照本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中关于特殊人才推免的相关规定。

十一、有关课程成绩计算的相关说明

(一)成绩计算范围为第一至第六学期所有已修课程;

(二)成绩计算方式为所有已修课程的初次考试成绩(包括排名、专业主干课、英语、数学类课程);

(三)课程成绩计算可四舍五入;

(四)大学英语课程计算为大学英语(一)(二)(三)三门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

(五)奖励分最高25分封顶。学院推免实施细则中对各加分项有详细规定,各学院应按照本院推免实施细则严格执行。

十二、推荐工作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一)组织报名

本次推免工作报名时间为,202091日至94日下午四点

95日开始,按照本院推免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推免名单,并在本院网站和公开场所对学生推免名单和各类材料进行公示,以供学生查阅,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公示期结束后汇总最终名单(最终名单含符合推免资格的替补学生并排序确定排名),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疫情原因,上学期末尚有部分课程未进行期末考试,学校将于本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将于一周内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届时可以根据最新的成绩数据更新学生成绩及排序名单。

(二)提交材料

1、上交材料的时间

本次报名工作上交材料的时间分为两次,202094日下午四点前上交除成绩单外的其他材料,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五)中除“学习情况”外的其他信息;2020911日,本学期考试结束出分后,统一上交成绩单,重新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五)。

202094日前没有报名并上交材料的,之后不得补交材料或变相报名。

2、上交材料的内容与装订要求

本次上交材料共有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推免生名单汇总表(附件9)(特殊人才请单独注明);第二个部分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材料原件、申报材料复印件,特殊人才还需提交3名教授联名推荐信原件及学生相关证明材料,以牛皮纸档案袋封装。

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于一张A4打印纸上,有需要的,可以添加水印,例“仅供本次推免报名使用”。

材料原件需按照如下顺序排列,并用燕尾夹夹好成册: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6、附件7-特殊人才使用),大学1-6学期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获奖证书原件。“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排列顺序应当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附件9)中“奖励情况”填写顺序一致。

复印件需与原件顺序一致,用燕尾夹夹好成册。

牛皮纸档案袋,要求在封面填写报名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粘贴材料原件目录,目录内容与顺序应与原件一致。特殊人才推免需在封面上另行标注。

需注意两点:一是核对推免汇总名单中的个人基础信息,确保和学信网上信息保持一致。二是核对手机号码是否正确,在推免工作结束之前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三)学校审议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确定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

(四)后续工作

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完成推免工作和网上报考录取工作。网报环节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88386706,黄老师)。

 

附件: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2019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征兵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学术人才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

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

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届推免生汇总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202091


1.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x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9〕34号).pdf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doc

5.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免生申请与审批表.xls

7.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殊人才推免生申请审批表.docx

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docx

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届推免生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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