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第二批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浏览次数:1352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难民署(以下简称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下简称开发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农发基金)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难民署、开发计划署、农发基金实习。


二、选派计划

联合国难民署
1.资助规模:根据合作协议,资助人数一般每年不超过10人,具体由联合国难民署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实习生,6-8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难民署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阅读原文。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第二批)

1.选派规模:2020年计划选派5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实习生,6-9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开发计划署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阅读原文。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第二批)

1.选派规模:2020年计划选派20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实习生,3-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农发基金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阅读原文。

4.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须为国内或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硕士、博士刚刚毕业者(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091日至9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报名指南,分步填写申请表信息,按照应提交材料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学生及在职人员)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3.受理单位应在920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4.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难民署推荐人员名单。

2.难民署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难民署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宋元/徐一平电话:010-66093594/3960

传真:010-66093954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A3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申请时间流程:

202091日前 准备阶段。
2020
91-15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2020
920日前 受理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2020
10-12 中外双方评审。
2020
12 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实习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实习。


备注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选择1-2个意向岗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CSC
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国内外申请人均通过“国内申报入口”申请,请务必在北京时间91523:59前提交申请)
项目名称: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合作渠道:与联合国难民署合作项目/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与国际农发基金合作项目
3.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录取时间根据外方反馈时间确定。

法学院国际办咨询电话:胡老师027-88387827

联系邮箱:ht@zuel.edu.cn

请有意向报名的学生914日前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发送到ht@zue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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