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诉讼与仲裁”实习项目中期交流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1-05-31浏览次数:212

     通讯员(樊雯雯)5月29日下午,第五期法学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商事诉讼与仲裁子项目中期交流会在我校法学实验中心315会议室举行。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星瀚所”)合伙人沈大力律师、星瀚所周文洁律师、王烨律师、陈军律师、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赵宇晗律师以及我院诉讼法系副教授郭倍倍老师出席交流会。该项目实习生王贻水、樊雯雯、杨弦歌、黄浩茵、陈冉与资产证券化子项目实习生赵明露同学参加交流。

  交流会第一部分,个人介绍与项目介绍。沈大力律师向在场实习生简单介绍了与会律师、老师的基本情况,同学们依次进行自我介绍。随后,沈大力律师就星瀚所律师团队和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简短的说明。他表示,星瀚所已是第三次参加法学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本期商事诉讼与仲裁项目由星瀚所的六位律师及法学院郭倍倍老师、段丙华老师、李乔彧老师共同指导。本期项目选拔五位实习生进入星瀚所实习,线上实习阶段采用“自学+团队指导”的模式,后期线下实习阶段将采取指导律师与实习生一对一定点指导的方式对实习生进行培养。



  交流会第二部分,与会律师、老师和实习生交流、答疑。实习生就未来职业道路的选择、实践与理论的关系、诉讼与非诉律师的选择、如何在平台所挑选团队、律师独立执业的前期准备、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前景的问题向与会律师、老师提问。与会律师、老师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沈大力律师向实习生讲解了武汉法律服务市场的涉外律师、诉讼律师、非诉律师的发展情况。王烨律师指出诉讼业务的办理及诉讼思维的养成对律师个人能力提升的重要性。周文洁律师强调在规范的团队里学习规范的办案流程、办案技能的重要性,周文洁律师认为,规范的执业习惯培训和执业技能养成有利于提高执业安全性。郭倍倍老师表示,要利用好校友资源,把握实习机会,提前了解目标工作。赵宇晗律师是法学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第一期的实习生,此次是专程回校与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的老师和同学们交流。她认为,只要心之所向,坚持价值引领,不管选择哪一条职业道路永远都不晚、不错,与其被动地被团队选择、盲目地选择团队,不如自己创造团队或发挥主观能动性影响和改变团队。



  交流会第三部分,项目实习生汇报前期实习成果。杨弦歌同学结合自己审改合同的经历就律师思维和法官思维的差异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黄浩茵同学结合自己法律调研期间案例检索的经历分享了自己的收获,并表示在之后的法律调研中会更加注意案例的记录、整理、分析工作。王贻水同学简单总结了自己实习阶段的工作,并向大家分享了专业能力提升、团队协作意识增强、及时复盘意识提高、律师执业认识深化的收获,同时也强调了专业能力、为人处事能力、热爱的态度及正确的价值观念对律师发展的重要性。陈冉同学提出,在一个月的实习中,自己在知识和实务层面都有一些提升,更加意识到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她表示自己将努力实现自我激活,促进自身发展。樊雯雯同学从收获、反思、探究提升三个部分展开分享,谈及思维转变、心态转变、避免自我设限、以实践促进理论等方面的收获,表示自己将认真做好实习工作,力求学有所获。在实习生分享后,赵明露同学向在场前辈表示感谢,她说道,今日的交流在自己心中播下了一粒种子,自己今后将会更多地关注真实的律师行业实践。郭倍倍老师表示,将继续促进法学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各子项目间的交流,努力推动多项目共同发展。

  交流会第四部分,与会律师、老师指导与分享。

  陈军律师肯定大家前期的实习成果,强调了知识运用的重要性,同时提醒实习生,在接到任务后,应先明确案件背景、识别客户需求、快速学习后再着手工作。王烨律师表示自己将在之后的实习生指导工作中深度参与,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与实习生的沟通和交流。赵宇晗律师感叹法学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的快速发展,回应实习生提出的自我激活、自我设限的问题,建议同学们不要轻易自我设限,努力以热爱点燃激情。

  郭倍倍老师对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举办中期交流会、与同学们面对面进行交流、共同建设法学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表示感谢。同时,他对各位实习生的汇报进行了一一回应,就案例学习、理论期刊学习、请教前辈、自我标签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提醒同学们注意规范、论文、案例的研究。他总结道,问题解决的办法可以归纳为“以教为学”,学会静下心来思考问题、拆解问题,寻找合作伙伴实现分工协作,可以在多任务并发的阶段更好地实现自身能力的提升。

  沈大力律师做最后总结,他表示,星瀚所会坚持做“热爱法律的技术派”,与实习生一起以学习型组织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开发新业务领域的增长点,实现双赢进步。

  至此本次交流会圆满结束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