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Martinek教授系列讲座第三场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1-10-14浏览次数:224

通讯员(周佳珣 宋雨曦 亢浩睿1011日下午,Michael Martinek教授系列讲座第三场:国际商事仲裁——替代性法律争端解决方式在文治楼615会议室顺利举行。德国萨尔大学终身教授、南非约翰内斯堡大学杰出客座教授、我校杰出文澜学者讲座教授Michael Martinek受邀以视频连线的方式担任主讲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罗帅老师担任主持人,众多国内外法学专家、青年学者通过Zoom线上参会,许多法科学子到场聆听。



Michael Martinek教授首先指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贸易争端与日俱增,商事仲裁逐渐成为一种更可行、更受欢迎的纠纷解决机制。他细致论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七大优点:一为更易操作、高效的执行模式,二为更具中立性的裁判机制,三为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四为仲裁员及当事人具有更大的自主性,五为更具程序性、灵活性与简洁性的仲裁框架,六为更快捷、更节约资源的仲裁程序,七为更具预防性的判决前协议解决方式。




1958年于纽约颁布的《关于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后简称《纽约公约》)为切入点,Michael Martinek教授对仲裁法的法律框架进行了阐述。他首先点明了国内商事仲裁协议对国际商事仲裁所产生的影响,随后介绍了在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下,《纽约公约》中规定的国家拒绝强制执行仲裁的理由变化,并且以德国为例,大体上论述了各国内部对待国内仲裁法与国际仲裁法之态度。

Michael Martinek教授随后对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内容进行了全面介绍。他论述了机构仲裁与行政仲裁之间的区别、商事领域中仲裁庭之组成以及各国、各组织内部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确立的过程。Michael Martinek教授以“国际仲裁法庭”这一概念为焦点,细致介绍了其内部组成、制度机构、仲裁规则,着重讲解了仲裁地点、仲裁主席、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等内容,以生动的语言向我们描绘了国际仲裁法庭完成一场商事仲裁的全过程。他指出,国际商事仲裁为解决争端提供了一个更加独立、公正的平台,促进了更具普适性的指导方案的诞生。

最后,Michael Martinek教授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这次讲座对国际商事仲裁产生兴趣,真正收获知识,并且期待着周四与大家的下一次会面。

至此,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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