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13

各年级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各寒假社会实践队:

为更好地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我院分团委结合校团委工作部署要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对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进行奖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成果;

2.优秀实践队;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寒假社会实践校级、院级队伍;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4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备注:“优秀实践成果”奖分为校级奖项与院级奖项。校级奖项在经过院级推荐、校级初筛后,入选队伍需进行答辩,名单及答辩事宜见校团委后续通知,请申报“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队伍提前准备答辩材料。

(二)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寒假社会实践校级、院级队伍;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4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3),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备注:优秀实践队的校级奖项申报主体为校级专项立项队伍,材料需报送至相应组织单位。各专项社会实践申报材料收取、队伍评选及后续答辩环节由相应组织单位进行,评选结束后将推荐队伍信息报送至校团委。

优秀实践队的院级奖项申报主体为上述专项立项团队及院级立项团队。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或个人;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另附支撑材料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汇总表》(附件1)只需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校级专项立项队伍根据校团委相关要求直接报送材料,无需通过学院流程与要求进行申请,详情请参照校团委相关通知;

3.校级专项立项队伍若通过学院通道申报优秀实践成果或先进个人,需额外准备材料并按本通知相关要求报送;

4.校级专项立项队伍是指校团委《关于“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校级专项结项评审结果的公示》通知中所列专项队伍。

四、报送要求:

1.各奖项申报需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报送至我院分团委进行初评,电子版须在327日(周三)12:00打包发送至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人班级”),纸质版须在327日(周三)1830-2130报送至文治楼315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各奖项申报者需自行对申报材料(成果申报表)使用维普查重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15%(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的,取消评优资格;电子版查重报告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纸质版提交简洁报告即可。

3.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奖项,需在电子版材料中另附2张本人实践照片或线上调研证明,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见附件4)。

4.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为校级奖项与院级奖项,此次申报视为同时申报校级奖项与院级奖项,若在校团委审核后获得校级奖项则不可兼得院级奖项。


联系人:

钟老师027-88386902

古文韬13392622872

邮箱: fxytwzzb_work@163.com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322


附件1: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3:2024年寒假“优秀实践队”申报表.doc

附件4:2024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实践评比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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