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项目负责人申报、法学院专家组评议审核,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见附件)。
其中,对于违反申报要求的立项申请已做撤销处理,存在明显投机取巧和学术不端行为的(项目负责人互为对方项目组成员、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以不同申请人名义提交),在本期项目中做除名处理。
结项条件将严格按照学校所定条件执行,请同学们在科研过程中坚持科学的态度,严格要求项目组,产出有效的、高质的成果。
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立项结果-公示.xlsx
公示期:2020年12月1日—3日
联系电话:027-88384327(石老师)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