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开题报告会成功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1浏览次数:160

517日上午,法学院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开题报告会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报告会邀请了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崇利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王瀚教授,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学系刘笋教授、韩龙教授及吴志忠教授出席。国际法学系邓烈教授担任报告会主持人。

刘仁山院长作开题报告

报告会开始,项目负责人刘仁山教授作了题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之若干基本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他首先指明该项目的重要性,简要说明了选择该课题的原因。接着,刘教授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公共秩序和强行法的适用”、“外国法的查明”、“选择性冲突规则下选择权的归属和行使”和“司法案例和司法解释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过程中的作用”六方面出发,阐明了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报告完毕,刘院长请各位嘉宾提出宝贵建议。

徐崇利教授发表见解

徐崇利教授表示该课题很有意义,基本问题抓得很准,他还从寻找连接点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王瀚教授也认为该项目重点关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动态实践过程中会产生哪些问题及其解决方法,选题非常有针对性。其他嘉宾也依次提出自己的建议。

报告会现场

最后,刘仁山教授对报告会作了简单总结。他感谢教授们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对这些建议一一作出回应。

(文字:李施娜 陈 星 摄影:李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