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我院2012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行。
答辩会现场
来自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王树义教授担任本次答辩委员会主席,成员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李启家教授、我校教务部部长刘茂林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法学院副院长高利红教授、经济法系主任樊启荣教授组成。参加本次答辩的有张宝(论文题目是《环境监管的法理审视》)、肖爱(论文题目是《区域环境法治研究》)、熊晓青(论文题目是《中国环境正义》)、吕萍(论文题目是《环境税法律制度构建研究》)。四位博士生的导师吕忠梅教授也参加了本次答辩会。
四位博士生在答辩中
本次答辩过程包括学生论文陈述、答辩委员会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等环节。吕忠梅教授对参加答辩的四位博士生做了简单介绍后,四位博士分别就各自论文的选题背景、主要思路、创新和不足之处等内容向答辩委员会做了详细的阐述,并表达了各自论文的主要观点。答辩委员会对答辩人的论文或赞赏、或批评、或建议、或探讨,答辩会精彩而热烈,学术氛围浓厚。
经过四个多小时紧张的答辩,答辩委员会对每位博士生的论文和答辩表现予以评分,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评议之后,答辩委员会主席王树义教授宣布张宝、肖爱、熊晓青和吕萍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四位同学博士学位。
合影留念
通过本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不但有利于答辩人本人对环境法的理解,而且也有利在校硕、博士生加深对学位论文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