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吕忠梅教授、高利红教授当选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7浏览次数:189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622日——24日在四川成都召开。
本次年会为了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筹备登记工作方案》,保证在一年内完成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法人登记手续而召开的,也是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170多个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环境资源管理机关、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及公司等单位和韩国环境资源法学会的400余人参加了大会。我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吕忠梅教授、高利红教授当选为研究会副会长,余耀军副教授当选为研究会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尤明青副教授当选为理事。
就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大会专门为吕忠梅教授举行了学术沙龙,吸引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辽宁大学等多个高校的研究人员参加。在讨论过程中,吕忠梅教授就修改的背景、主要思路等内容谈了自己的建议,引起了参会人员的关注与共鸣。在第三分会场,高利红教授主持了《环境法的发展与<环境保护法>修改》专家座谈会,并对有关部门提交的草案谈了自己的看法,引起了大家热烈回应。在第一分会场,余耀军副教授对《1982年宪法颁行30周年与环境法的发展》专题有关人员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我院与会教师在会议上的活跃参与,充分展示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团队在全国环境法学界的实力和日益扩大的影响。(供稿:环境资源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