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29浏览次数:160

 

628号下午,法学院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隆重召开“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法学院副院长高丽红教授、法学院研究生秘书范敏老师、法学院2010级研究生辅导员赵红老师出席会议并讲话。
高丽红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此次“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背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促进研究生了解社会、企业的实际和需求,树立以用立业的精神,激发创新意识、提高创新水平、增强创业能力方面的作用。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的通知》(鄂教研【20122号)的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12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以“创建‘两型’社会,服务湖北发展”为主题,以科研立项的形式开展,旨在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高校协同创新能力,推动科教强省建设,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高院长强调,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对在校研究生实属难得,为了保证实习的质量,她对参加此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们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珍惜机会。学院的各位领导和老师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每一个实习岗位都来之不易,希望同学们珍惜机会,用心实习;二是严格要求自己,展现法科学子风采。以夯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用心学习,将书本知识与实践融汇结合,学以致用,展现法科学子风采,展现中南大学子风采,维护学院和学校的社会形象和良好声誉。三是端正态度,虚心求教。实践单位对大家来说是一个新的环境,要少说多做,多问多听多看,要有钻研精神,多总结。
最后,赵红老师也向与会同学提出了几点要求,希望他们能守实习单位纪律,按时到岗;听从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安排,做好沟通,学会与人相处;注意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