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午,法学院在模拟法庭(一)隆重召开2010级教学实习动员大会。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党委副书记高碧峰老师出席大会并讲话。学办主任袁桂君老师、教务办公室付晓老师和实习指导老师代表吴志忠教授、徐伟功教授、孟令志副教授、陈晓星副教授等十多位老师也参加了会议。
黎江虹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法学院2012年教学实习的背景。日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计划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切实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中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的迫切需要。为组织实施好这一计划,就要强化实践教学,着力提高法律人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此,法学院院长刘仁山教授、党委蔡明辉书记、黎江虹副院长、党委高碧峰副书记等分赴湖北、广东、湖南等地,洽谈“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建设事宜并签署了合作协议。
黎院长强调,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参加2012年教学实习的同学们的实习表现。为保证实习质量和专业性,她向参加学院安排的集中实习的同学们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珍惜机会。学院的各位领导和老师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每一个实习岗位都来之不易,希望同学们珍惜机会,用心实习;二是具有竞争意识。目前,法学专业的实习岗位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一个实习岗位往往有来自多所学校的多位同学竞争,请同学一定要展示实力,维护学院和学校的社会形象和良好声誉;三是具备钻研精神。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学生能够进入工作状态,而且希望实习生具备高水平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等,希望同学们在实习前做好准备工作,夯实专业基础;四是培养交流和沟通能力。现代社会,情商和智商同样重要。从校园到社会,需要同学们转变角色,放低姿态,不断培养自身的交流和沟通能力,努力成为实习老师的得力助手,为所在实习单位作出贡献。
最后,高碧峰副书记也向与会同学提出了几点要求,希望他们能遵守实习单位纪律,按时到岗;听从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的安排,学会与人相处,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据悉,法学院2012年共有近700名同学参加教学实习,其中,有300余名同学奔赴学院集中安排的34家实习单位开展教学实习。(教务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