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参加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13浏览次数:166

 

2012102728日,由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在六朝古都南京市召开。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学者专家和实务工作者240多人参加了会议。我院诉讼法学系的蔡虹教授和邓晓静老师出席了本次年会。
蔡虹副会长在主持第三小组第二单元的讨论
今年8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正案将于201311日起实施。当前正是新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前最为关键的时期,为此,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将本次年会的主题确定为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与会代表围绕这一主题共提交了134篇学术论文,内容涵盖了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的方方面面。
 年会的开幕式由民诉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教授主持。会议开始,与会代表全体起立为离世的名誉会长江伟教授、杨荣新教授,资深副会长谭兵教授默哀。之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诉法研究会会长张卫平教授分别致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的代表发表了讲话。李浩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正局级巡视员扈纪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副厅长郑新俭,以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各自做了主题报告。此外,大会还通报了第三届全国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成果的评选情况及初步结果,并正式通过增补的常务理事和理事名单。
会议分组讨论期间,与会代表紧扣主题,从多个视角出发,进行了广泛地交流与研讨。分组讨论分为四个部分,议题分别为“总论与审判程序,法院调解与非讼程序,证据制度及检察监督,以及公益诉讼、恶意诉讼、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等,合计共16个单元。代表们在研讨中高度肯定了诚信原则、公益诉讼、小额诉讼、恶意诉讼等规范制定的破冰之旅和检察监督的强化以及立案程序、审前准备程序、证据制度和第二审程序等方面规定的完善,同时又对诸多制度规定得过于简略,实施中势必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表示了忧虑。诚如有学者所言:民事诉讼法的修正阶段性地完成了有关的立法工作安排和任务,但中国民事诉讼法现代化的使命尚未完成,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以及民事司法实践仍任重而道远。我院蔡虹教授作为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担任会议的总协调并主持了第三组第二单元主题为“证据种类”的小组讨论。
在闭幕式上,四个分组派出代表作汇报发言,蔡彦敏副会长进行总结发言;北京大学的傅郁林副教授作了关于“莫斯科国际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的主题汇报。会议最后由赵钢副会长宣布了研究会2013年的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