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院长刘仁山教授的邀请,马尔马拉大学教师于11月25日下午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为我院研究生举办学术讲座。本次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简基松教授主持,国际法系主任邓烈教授、副主任徐伟功教授以及国际法系和国际经济法系的老师们均出席了会议。
简基松副院长代表法学院欢迎他们的到来,并简要介绍了主讲人Prof.Dr.Sibel Ozel和Dr.Nusret Cetin。
Prof.Dr.Sibel Ozel主要围绕“土耳其法院的国际管辖权”展开演讲。她简要地阐明了法院在民事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上的管辖权,并结合土耳其国家的现状谈到了土耳其公民个人情况的诉讼、在土耳其的外国公民个人情况的诉讼、遗产继承的诉讼及专属司法管辖权的规则。在谈到专属司法管辖权的规则时,Prof.Dr.Sibel Ozel具体阐述了雇佣契约、消费者契约和保险契约的相关内容及现实情况。针对Prof.Dr.Sibel Ozel的讲座内容,徐伟功教授指出了目前中国法制的现状,并提出了有关两国司法区别的问题。对此,Prof.Dr.Sibel Ozel分条缕析地进行了比较并作出了相关的分析。
Sibel Ozel教授发言
Dr.Nusret Cetin则以土耳其证券市场的规章制度为主题进行演讲。他首先道出了目前土耳其制定证券市场规则的3个主要缘由:对投资者的保护,确保市场公正、高效和透明以及减少体系风险引入。在谈到投资者保护这一问题时,他指出,投资者应在商家处得到平等的对待,并且应有灵便的渠道及时获得市场和价格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对此,政府应该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使其权利受损时得到及时有效的调整和补偿。Dr.Nusret Cetin还提到高效和正确的规则的订立过程是需要监督的,利用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是基础。在谈到体系风险时,Dr.Nusret Cetin强调了即使这些规章制度不能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风险,但是正确的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些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好的制定者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随后,他简要地列举了《新的土耳其资本市场草案》中的措施,并进一步阐述土耳其在资本市场法律的新发展。他尤其强调了土耳其市场加强市场公开原则及对操纵市场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的措施,并指出这两个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市场有条不紊的发展。
最后,简院长对马尔马拉大学老师为我们带来的讲座表示感谢。同时他也希望今后大家有疑惑的地方可以通过邮件等形式与马尔马拉大学的老师进行交流。
讲座现场
合影
(文字:苏坤霞 欧阳倩 摄影:吕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