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我国法治建设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为了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建设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基础性的研究工作,在我校宪政理论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团委、志愿者协会、天盾学社组织开展此次“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系列讲座”。
主题:社会转型与宪法实施
主讲人:刘茂林、方世荣、王广辉、胡弘弘、戚建刚、徐银华、陈新、杨勇萍、丁丽红、江登琴、
主持人:胡弘弘
时间:2012年12月14日 19:00—21:00
地点:文泓楼报告厅
主讲人介绍:刘茂林,男,1963年10月出生,教授(二级),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委员,教务部部长,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宪政理论研究所主任,《公法评论》主编,司法部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省特色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课程——宪法学负责人。1998年、1999年先后被评为湖北省跨世纪中青年学术骨干,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4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1997年至今多次到瑞士、美国、法国、韩国等国家进行访问和讲学。
出版《当代中国地方制度》、《中国宪法新论》、《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中国宪法导论》、《宪法学》等著作8部;主编、参编国家和司法部、教育部统编教材7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改革与中国宪法发展》、《宪法学与宪法秩序》、《也谈宪法学体系的重构》、《宪法究竟是什么》等论文数十篇,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获司法部、湖北省和武汉市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教材二等奖等十余项;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8项。主持起草《湖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专家草案)等二部,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
方世荣,男,1956年1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校博士生导师评审领导小组成员。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模,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司法部重点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北省中青年跨世纪学科带头人,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曾分别在美国乔治城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德国哥德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做高级访问学者。多次赴美国、法国、德国、俄罗斯、巴西、乌干达、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做学术报告。主持承担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点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等10多项。
出版的学术专著和主编的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司法部统编教材等主要有:《论具体行政行为》、《论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研究》、《权力制约机制及其法制化研究》、《见义勇为及其行政法规制》、《中国公务员法通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案例教程》等30多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行政时效制度》等学术论文160余篇。科研成果曾获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全国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司法部优秀法学论文奖,司法部优秀著作二等奖,司法部优秀教材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项目三等奖,湖北省人民政府社科优秀成果著作二等奖、优秀论文三等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近30项。
曾分别在美国乔治城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德国哥德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做高级访问学者。多次赴美国、法国、德国、俄罗斯、巴西、乌干达、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做学术报告。主持承担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点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国际合作科研项目等10多项。
出版的学术专著和主编的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司法部统编教材等主要有:《论具体行政行为》、《论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研究》、《权力制约机制及其法制化研究》、《见义勇为及其行政法规制》、《中国公务员法通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案例教程》等30多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论行政时效制度》等学术论文160余篇。科研成果曾获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全国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司法部优秀法学论文奖,司法部优秀著作二等奖,司法部优秀教材二等奖、三等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项目三等奖,湖北省人民政府社科优秀成果著作二等奖、优秀论文三等奖等部省级以上奖励近30项。
王广辉,男,法学硕士,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讲授课程《宪法学》和《比较宪法学》。迄今为止著有著作《论宪法为根本法之演进》(《法学研究》2000年第2期),《宪法解释与宪法理解》(《中国法学》2001年第4期),《通向宪政之路——宪法监督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比较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完成课题“宪法监督的理论与实践 ”——1999年司法部重点课题。“中国公民基本权利发展研究 ”——2002年司法部重点课题。
胡弘弘,女,湖北大悟人,法学博士,教授。中国宪法学会副秘书长、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理事,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制办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北省工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1997年,获中南政法学院硕士学位,2003年获武汉大学博士学位,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出站。2001年赴德国萨尔大学访问学习,2005年赴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习。
胡弘弘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国家赔偿法、地方立法、公民制度等。获首届(2004-2006)优秀主讲讲师,获得首届本科教学二等奖,多次荣获优秀教师的称号。2008年获教育部后期项目“宪法视野中的公民制度”立项;2006年获司法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保障研究”课题。代表作为《宪法概念的分析》(《现代法学》2002.2),《公民概念在我国的发展》(《法学》2004.6),《中国宪法学世纪回眸》(《法学评论》2001.6),《论宪法学者当下的使命》(《法商研究》2007.3),《试论公民教育》(《中国法学》2002年专刊)等。
胡弘弘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国家赔偿法、地方立法、公民制度等。获首届(2004-2006)优秀主讲讲师,获得首届本科教学二等奖,多次荣获优秀教师的称号。2008年获教育部后期项目“宪法视野中的公民制度”立项;2006年获司法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保障研究”课题。代表作为《宪法概念的分析》(《现代法学》2002.2),《公民概念在我国的发展》(《法学》2004.6),《中国宪法学世纪回眸》(《法学评论》2001.6),《论宪法学者当下的使命》(《法商研究》2007.3),《试论公民教育》(《中国法学》2002年专刊)等。
戚建刚,祖籍浙江,中共党员,1976年3月出生。1999年5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5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5年5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2006年—2008年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10年—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美国艾奥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1年留校任教,2006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9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11年破格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近年来已经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欧洲研究》、《中外法学》、《中国行政管理》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60多篇。所发表文章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多次转载。出版独著2部,合著4部。科研成果获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三次)、湖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武汉市人民政府二等奖和优秀奖和司法部优秀奖等。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博士后科学基金一项、北京市社科基金一项、湖北省社科基金一项;目前正在从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法学学部级课题和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以子课题负责人身份,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一项。完成地方政府委托课题6项。
徐银华,男,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法学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
1985年7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1995年9月,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任助教、讲师,曾任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95年9月~1998年10月,在中南政法学院公安与行政法系任教,1995年11月兼任系党总支副书记,1996年1月晋升副教授。1998年10月~2000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研究部任副主任。2000年7月~2004年11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任副处长。2004年11月~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武汉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法,公务员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教材和著作10余部,主要包括《关于行政不作为行为几个问题的探讨》、《论经济体制转换与行政立法的几个问题》、《谈谈对行政监察行为实施司法监督的几个问题》、《关于行政程序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论行政公益诉讼》、《论我国行政再审程序的重构》、《论行政权的可有限处分性》、《行政法上之公权与反射利益理论的历史演变》、《论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控制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副主编)、《公务员法新论》(合著)、《行政诉讼法学》(合著)、《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副主编)等。
1985年7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7月~1995年9月,在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行政法教研室任助教、讲师,曾任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主任。1995年9月~1998年10月,在中南政法学院公安与行政法系任教,1995年11月兼任系党总支副书记,1996年1月晋升副教授。1998年10月~2000年7月在中南政法学院研究部任副主任。2000年7月~2004年11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任副处长。2004年11月~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武汉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主要研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比较行政法,公务员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教材和著作10余部,主要包括《关于行政不作为行为几个问题的探讨》、《论经济体制转换与行政立法的几个问题》、《谈谈对行政监察行为实施司法监督的几个问题》、《关于行政程序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论行政公益诉讼》、《论我国行政再审程序的重构》、《论行政权的可有限处分性》、《行政法上之公权与反射利益理论的历史演变》、《论行政不作为的法律控制与私有财产权保护》、《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副主编)、《公务员法新论》(合著)、《行政诉讼法学》(合著)、《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副主编)等。
陈新,男,法学硕士,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主任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生导师组秘书。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基础理论、宪政制度。开设课程有《宪法学》,《政治学概论》,著有《人与政治关系》。
杨勇萍,女,副教授,湖北省行政法学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开设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公务员法学》。代表作为《行政法原理与务实》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行政复议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公务员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版,《行政事实行为比较研究》《法学评论》2002年第2期,《公共利益需求与司法实践的相应》《公法评论》2003年第1期,《从命令行政到契约行政》《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1期,《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组织的政治化》《江汉论坛》2001年第10期
丁丽红,女,1970年生,湖北红安人,法学博士,副教授,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湖北省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1997年获中南政法学院硕士学位,200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自1997年于我校任教,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长期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工作,开设《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学》《行政处罚法学》等课程。此外,还多次在政府机关举办行政法专题讲座。
著有著作《论物权的平等保护与行政诉讼法的发展》,载于《行政法学研究》2007年第3期 。《论行政司法合同》,载于《湖北社会科学》2007年第9期。 《税务行政诉讼》,(合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行政诉讼法学》,(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完成湖北省2008年教育厅省级教学课题——《行政救济法的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江登琴,女,1979年生,湖北襄樊人,汉族,中共党员。于2001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200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开设《宪法学》《比较宪法学》等课程。
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政理论研究所
承办:法学院团委、法学院志愿者协会、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天盾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