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广大研究生的学术素养,端正研究生学风,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表彰研究生在科研创新工作上取得的优异成绩。现将申报评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0、2011、2012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在职、委托培养、单独考试等类别研究生以及港澳台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
二、评选项目及指标
研究生科研奖学金设一等奖二十名,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科研奖学金设特等奖十名,从一等奖获奖人选中经现场答辩产生,每名另奖3000元。获得特等科研奖学金者,授予“十大科研新星”称号。
法学院(法硕中心)一等奖推荐三名,二等奖推荐八名。
三、有关说明
1、科研成果等级按照我校科研部认定的学术刊物分类标准执行,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申报标准;评选条件见附件
2、所有发表的科研成果以当年成果为准,均须提供纸质期刊,时间为
3、未经特别说明的所发表论文申报者本人必须为独撰或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其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视为研究生独撰。
4、所有期刊要求至少为月刊,单期刊载论文数在35篇左右,且所发表论文在三个版面及以上,字数达五千字及以上。
5、科研奖学金评选过程应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先评一等奖再评二等奖。凡是符合一等奖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在因名额限制落选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参与二等奖的评选。
6、同一年内,研究生可以相同成果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研究生科研奖学金荣誉称号,但只能获得其中较高的奖学金。
四、递交材料
各学院推荐报送的材料包括:推荐人选的个人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推荐人选的参评成果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属实后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学院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至1074189111@qq.com,重命名为本人姓名
相关表格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1、4、2-4、9日,收取材料,4月9日下午17点截止收材料(注:4月7日正常上班)
2、4、10-12日材料评审
3、4、13-15日结果公示
4.4、16日上交研工部
法学院研工办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