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辩论队蝉联湖北省高校法学专业辩论赛冠军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8浏览次数:184

 

427上午,第三届“法理争鸣”湖北省高校法学专业辩论赛暨2013年版权专题辩论赛总决赛在华中科技大学打响,法学院辩论队在初赛战胜武汉大学、复赛战胜华中师范大学挺进决赛,以5:2的成绩击败东道主华中科技大学蝉联冠军,获得8000元奖金。此外,我院辩手李锐杰和任炳吉分别荣获“全程最佳辩手”和“最佳辩手”的称号。

我院辩论队荣获冠军

 

我院选手李锐杰获得“最佳辩手”称号

本次比赛由湖北高校法学辩论联盟、武汉市版权局主办,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发展改革与政策法规办公室承办。武汉市副市长刘英姿、华中科技大学等各大高校相关领导出席了决赛,我校法学院分团委书记李司铎、副书记郝新春到场观看比赛。

决赛双方就“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应优先保护创作还是优先鼓励传播”这一辩题展开激烈辩论,我方为正方,支持“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应优先保护创作”的观点。

我方一辩立足于文化产业的现状,从文化产业、政策安排及文化发展重心三个方面有力地论证了论点。而反方则结合文化产业现状、文化资源特点及版权发展方式三方面陈词。

 

辩论现场

在驳论环节,对方二辩反驳了我方提出的版权侵害对创作积极性会有所影响的观点,认为中国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改进传播手段和改变观念。我方二辩不甘示弱,针对对方的立论,用“厨师和服务员”这一鲜活的例子进行反驳,并通过“维权大会和韩寒维权”的例子论证传播不必然导致创作的繁荣,犀利地指出对方逻辑的漏洞,强调创作才是当今社会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

随着盘问环节的到来,比赛进入了高潮。我方三辩向对方辩友接连抛出诸如 “是否所有的作品都可以传播”、“什么样的作品才能传播”等问题将对方引入陷阱,但对方也用迂回战术巧妙地避开陷阱。双方你来我往,各不相让。在精彩的自由辩论环节,我方抓住上一环节对方的弱点,继续发问,用“传播形式和传播内容”给对方施加压力,掌握了本环节的主动权。

经历一番唇枪舌剑,双方作总结陈词。我方四辩在承认传播重要的同时,对反方辩手的发言从论证的不严密到内容的不充实进行了剖析,并用“版权推动传播,通过保护创作才能让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结束发言,赢得了阵阵掌声。

最终,法学院辩论队以5:2的比分,蝉联比赛冠军。评委们肯定了我方辩论的实力,认为我方引用的例子十分贴切,能够有力地佐证辩题,并赞扬了我方一直紧紧围绕主题展开辩论这一优点。随后的颁奖仪式中,武汉市副市长刘英姿为我方选手颁奖,并发表讲话。

本次比赛得到了武汉市版权局的大力支持。4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武汉市版权局希望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大学生乃至民众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全体人员合影

据悉,为了促进湖北高校法学辩论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引导法科学子关注社会,提高思辨能力与自身综合素质,2011522日,由我校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等八所湖北重点高校法学院共同发起成立了湖北高校法学辩论联盟,至今已历经三届。

(文字:谭晨辰 崔琳娜  摄影:喻怡 李子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