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十四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在中天世纪大酒店报告厅隆重举行。本届研讨会以“经济法主体范畴研究”为主题,六十余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经济法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大会开幕式在刘大洪教授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我校校长吴汉东教授,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胡兴儒同志,我校刘大洪教授依次作了精彩的致辞。张守文教授首先代表主办单位对本次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吴汉东校长提出要坚持学理研究与数理研究相结合、注重自由探索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与原则;胡兴儒副书记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刘大洪教授在开幕式最后对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胡兴儒副书记、吴汉东校长、与会代表以及志愿者们致谢,并围绕本次会议的主题发表了他自己的学术感悟。
随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的主持下,北京大学杨紫烜教授、湖北经济学院吕忠梅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红梅教授、江西财经大学蒋悟真教授先后在大会上做了主题发言,给大会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视听盛宴。专题讨论阶段,分为“经济法主体基础理论研究”、“经济法主体与宏观调控法(上)与“经济法主体与宏观调控法(下)”、“经济法主体与市场规制法”三个专题。各专题讨论分别在北京大学盛杰民教授、烟台大学金福海教授、兰州大学刘光华教授以及清华大学朱慈蕴教授的主持下依次进行。在该阶段,各发言人就发言题目阐述自己的观点,点评人进行相应回应与点评。闭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江虹教授主持。上海财经大学王全兴教授用“老问题、新背景、新思路”九个字对整个会议进行了总结。其后,新一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承办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蒋悟真教授做了精短的发言。至此,历时一天半的研讨会在与会代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会议成果丰硕,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