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23浏览次数:162

 

715上午,法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在文泓楼报告厅隆重召开。校党委书记张中华,第四督导组组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肖翠祥,法学院党委书记蔡明辉,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杨忠辉,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王均平出席本次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法学院的各位领导以及法学院全体党员。会议由法学院院长方世荣主持。
会议首先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蔡明辉作动员报告,蔡书记对法学院党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室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的需要,是推进学院和各中心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法学教育的需要。二是抓好学习,坚决夯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基础。在学习中,要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的内涵和实质、“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中央“四个进一步”和我校党委“四个进一步”的活动目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活动总要求、“四风”问题这一活动聚焦点。三是科学谋划,有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基本环节不能少、方案措施不能虚、操作执行不能假、领导带头不能弱。四是要务实创新,着力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教育实践活动要在“着力做实”上下功夫,要在“着力做细”上下功夫,要在“着力做好”上下功夫。
张中华书记结合法学院党委的工作特点,对法学院党委开展本次活动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上下高度重视,把握目标要求。法学院党委应当组织全体党员按照中央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我检查;二是要秉承实事求是,务必注重实效。法学院党委涉及的行政单位多、党员人数多、高级职称和中层干部比例高,因此需要法学院党委从实际出发、因时制宜、群里群策,创造性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提升整体实力。我校法学综合实力一直处在国内前八,取得了满意的成绩,也希望法学院党委和全体党员,充分利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积极性。
校第四督导组组长肖翠祥同志进一步强调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坚信法学院一定能够“规定动作做扎实、自选动作显特色”,学院全体党员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活动。肖翠祥指出,第二督导小组将全程参与法学院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做好助手。
会议最后,法学院党委按照校党委的部署,对法学院党委所属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讯员:侯竞)